瑞士申请专利的注意事项?

阅读量:675  发表时间:2022-08-23 17:34:40

瑞士是高度发达的工业国,实行自由经济政策,是世界上最富裕的国家之一,全球创新指数位列第一。瑞士被称为“欧洲的心脏”也是我国企业进入欧洲市场的重要选择之一。而在专利申请方面与我国不同,瑞士专利不包含外观设计,且没有实用新型的概念。专利受瑞士《联邦发明专利法》的约束,由位于伯尔尼的联邦知识产权局(IGE)管理。与欧洲专利申请不同,IGE不必对国家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开展实质审查,申请人没有义务披露可能对其造成损害的文件和/或披露其他信息,因此国家专利的授权易于获得。下面我们简单介绍一下瑞士专利申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专利保护的客体

在瑞士,专利是指由权利机关授予的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及工业实用性的发明的民事保护性权利。发明是指技术问题解决方案,包括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

专利客体不包括:

1、没有技术特征的思想、发现、商业或数学方法、美学创作以及软件;

2、自然环境下不同发展阶段的人体,包括胚胎(但是通过技术方法生产出来的人体组成部分可以作为发明申请专利);

3、基因的自然序列及自然序列组成部分(但是根据技术方案从基因自然序列及4、自然序列组成部分中获得的序列可以申请专利);

5、有损人类尊严及违反公共政策或道德的发明(比如人类克隆方法、通过使用人类胚胎等形成杂交生物的方法等);

6、人体或动物的治疗和诊断方法;

7、植物和动物品种或者植物或动物的实质生物学生产方法(但是植物或动物的微生物或其他技术性生产方法可以申请专利)。

二、了解瑞士专利授权应当满足的条件及要求:

1.具有新颖性

即不属于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前的世界范围内的现有技术且不存在抵触申请。

2.具有创造性

如果一项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实质进步,该发明即具有创造性。

3.具有实用性

一项发明如果能够适于工业生产,即被视为具有实用性。

4.有意义

如果一项发明满足前述条件,但是发明明显无意义,则IGE可以驳回申请。

三、明确瑞士专利权的效力(或瑞士专利权的权利范围包括哪些?)

1.积极效力

权利人对专利发明享有专有使用权,包括生产、储存、供应、销售、进出口、中转和为上述目的持有专利商品。

2.消极效力

权利人可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以商业目的使用已授权专利,包括生产、使用、销售、进口。

3.例外(在先使用权)

第三方已在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前善意使用申请专利的发明或为此做了准备,则该第三人有权为商业目的继续使用该发明。

四、瑞士专利保护期

瑞士的专利保护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包括优先权日)起计算,从第4年起每年需缴纳年费才能续展保护。药品和植物保护产品由于需要申请上市许可,相关专利在20 年保护期限届满后通过补充保护证书可最多延长5年保护期。


五、申请瑞士专利的途径:

瑞士获得有效专利的途径有两种:第一,通过PCT或直接向欧洲专利局申请获得欧洲专利,欧洲专利可在瑞士和列支敦士登自动生效;第二,通过PCT或直接向IGE申请获得瑞士专利。

在瑞士,如两人以上分别独立完成同样的发明创造,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如申请人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或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已提交专利申请,在申请日之后的12个月内又在瑞士提出同一专利申请,可以享有优先权 。

如果申请人在瑞士没有住所,必须委托代理人。

瑞士的专利申请对于企业迈入欧洲市场无外乎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是由于我国专利制度与瑞士的专利制度存在一定的区别,为避免没有必要的涉外侵权纠纷,建议找一家专业的代理机构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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