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登记注意什么事项?

阅读量:1135  发表时间:2022-06-07 15:38:40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计算机软件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通常语境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又被简称为软件著作权、计算机软著或者软著针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我国采取的是登记制度,而在实际申请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今天我们为大家介绍一下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软件著作权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自愿

根据2002年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软件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该条规定的是“可以”,可见软件著作权登记不是强制的。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

2、软件著作权登记与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

软件如果不登记可以取得著作权吗?这个疑问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有明确的解答,该条例第五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由此可见,软件著作权登记与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

3、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范围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规定,可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范围是:原创软件,软件的修改本,合成软件(又称集成软件)

1)原创软件的登记。原创软件是指软件开发者通过最初始的开发活动完成的软件,而不是在已有软件的基础的通过对原有软件的“二次开发”活动所产生的软件。

2)“二次开发”软件的登记。“二次开发”的软件是指软件开发者通过合法的开发活动,在原有软件的基础上完成的新软件。软件的修改本或者合成软件均属“二次开发”的软件。

3)软件的修改本是指:对原有软件进行修改后所形成的在功能或性能方面得到重要改进的新软件。

4)合成软件是指:根据特定要求选择若干软件或若干软件的部分模块汇集编于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范围。

4、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需要注意提交哪些材料: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2)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3) 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4)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以及软件著作权属有争议的,不能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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