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德里商标的常见问题

阅读量:1151  发表时间:2022-06-20 16:16:18

问:什么是马德里协定缔约方和马德里议定书缔约方?

协定缔约方是指加入“马德里协定”的国家,目前已无纯协定缔约方。

议定书缔约方是指加入“议定书”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

纯议定书缔约方是指只加入“议定书”而未加入“协定”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

200891日起,对于“马德里联盟”中同属于“协定”缔约方和“议定书”缔约方的国家,适用议定书。

问: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如何选择指定缔约方?

申请人已获得国内受理通知书或国内注册证,即可指定所有缔约方,具体根据申请人的需要进行选择。

问: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及中国台湾申请人能否通过商标局办理马德里申请?

目前,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的申请人还不能通过商标局办理马德里申请。中国台湾的申请人如在中国商标局有已经注册的商标或已经提交申请、并获得受理通知书的商标,可以通过商标局办理马德里申请。

问:是否可以改变商标的图样或颜色?

不可以。要求申请的商标图样与基础商标的图样完全一致,颜色完全一致。如基础商标为黑白图样,马德里申请必须是黑白商标;如基础商标为彩色图样,则马德里申请也必须是彩色商标图样。

问:在马德里申请中指定欧盟将会覆盖哪些国家?

如指定欧盟将会覆盖所有欧盟成员国(27国),即:奥地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保加利亚、塞浦路斯、捷克、德国、丹麦、爱沙尼亚、西班牙、芬兰、法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立陶宛、拉脱维亚、马耳他、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瑞典、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克罗地亚。

问:指定欧盟的特别要求?

指定欧盟必须在外文书式的国家一栏中针对欧盟选择一个第二语言。

问:指定美国的特别要求?

答:指定美国必须附上MM18表格。

问:删减、放弃、注销三项业务有何区别?

删减是指申请人在所有或部分缔约方对商品或服务进行删减。该业务也可用于在所有或部分缔约方对商品或服务的表述进行修改。

放弃是指申请人在部分缔约方放弃对所有商品或服务的保护。

注销是指在所有缔约方对所有或部分商品或服务进行注销。

问:能否通过商标局申请非马德里缔约方的商标注册?

不可以。

问:对领土延伸至中国的马德里申请,中国商标局会颁发注册证吗?

不会。对领土延伸至中国的马德里申请,中国商标局依据《商标法》进行审查,如全部核准注册,将会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发送核准保护声明;如部分驳回或全部驳回,将会向国际局发送驳回通知。

问:是否可以对领土延伸至中国的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提出异议?

可以。

:领土延伸至中国的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如何计算异议期?

领土延伸至中国的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的异议期为国际公告之日次月1日起3个月。如商标国际公告日为2012116日,其异议期从21日起算3个月,到430日截止。

 


在线咨询

电话: 0755-83509326、83509309

24小时热线: 13798311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