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发明专利驳回复审成功

阅读量:1110  发表时间:2022-08-25 16:14:28

康弘专利部介绍:

康弘知识产权专利部是由资深的专利代理人组成的专业团队,部门成员皆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多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利申请、驳回复审、无效等代理服务。团队通过完善的流程管理以及高水平的法律服务机制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专利代理及诉讼法律服务。

类型:专利驳回复审

专利号: 201811280313.1

专利名称:一种产品选型方法及处理器

案号编号1F331377

案例结果:2022年5月24日,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03月03日作出的驳回决定,由原审查部门继续进行审批程序。原审查部门于2022年6月6日做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

案情摘要

本案专利权人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涉案专利为申请201811280313.1的“一种产品选型方法及处理器”的发明专利。该专利申请日为2018年10月30日,公开日为2019 年03月29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20年03月03日发出驳回决定,以权利要求第1-10项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关于创造性的规定为由驳回了本申请。申请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20年04月27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

复审情况: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0508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合议组于20220317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引用驳回决定中的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指出权利要求1-35-10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我司代理人20220408日提交了复审意见陈述书进行了详细的对比分析及论证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无法给出本申请的技术启示,本申请的技术方案也并非本领域内技术人员的常规技术手段,本申请基于上述区别特征可以快速提供符合用户要求的选型结果,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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